宜良县多部门联动大检查,筑牢清明节森林防火“铜墙铁壁”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刘洪建书记的批示精神和清明节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抓好清明期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在宜良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县各部门坚持“思想不懈怠、力度不减弱、标准不降低、纪律不放松”的原则,坚决筑牢森林防火“铜墙铁壁”。
清明节期间,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全员在岗,与县委办、县政府办、52家县级部门组成85个检查组深入林区、散坟集中地、公墓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检查巡查,全力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扛起政治担当,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门作出指示,并多次带队到包保的乡镇(街道)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检查,其他县级领导及52家县级挂钩包保防火单位每周开展检查巡查不少于2次。各地党委、政府部门把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任务,严格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基层党政干部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层层落实网格化管理,做到了责任落实到乡镇,措施落实到村庄,人员落实到山头、地块、路口、陵园和坟堂,确保各就各位、各负其责。
二、细化管控措施,全面筑牢安全防线。
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各县级防火责任单位由包片领导带队,深入8个乡镇(街道)、3个林场、11个重点陵园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和宣传工作。县森防指和公安机关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全县14支扑火队开展带装巡护,加大对全县区域视频巡查力度,球机摄像头实时监测天气变化和森林火点,无人机热成像开展巡林90余架次。各乡镇、各村(社区)干部职工及护林员坚守岗位,加大对散坟、无主坟巡视力度,通过站山头、守坟地、把路口,巡林地等有效措施,严格火源管控,全面筑牢森林防火防线。
三、严格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燃”。
全县各级严格落实《云南省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要求,层层组织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状2.45余万份,1245名护林员、159个防火堵卡点、4个瞭望塔在岗认真履职,确保“5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落实到位;14支专业扑火队伍常态化开展带装巡护;对全县755名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签订了双重监护责任书,严格落实监护责任。森警大队和11个派出所推动“林长制+警长制”工作由“建章立制”向“推深做实”转变,清明节期间护林员+民警联合巡林1500余次,查处违规用火30起,训诫30人,发现并督促整改森林火灾隐患40余处,收缴火源火种1200余份。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严标准、严监管、严问责,真正做到了守住森林火灾管控的每一道防线。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县委、县政府始终保持“高密度、高强度、全覆盖”的宣传态势,大力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为戒”的警示宣传,及时曝光违规用火行为。县广播电视台通过电视、广播及新媒体平台,积极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倡导鼓励通过敬献鲜花、栽植苗木等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来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各乡镇(街道)在主要路口、人口集聚地、学校门口和重点林区入口张贴好防火宣传告示和警示标语,引导居民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全县开展野外用火、文明祭祀等森林消防知识宣传200余场次,发送森林防火信息、安全警示10万余条,发放《云南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3000份、制作并投入使用宣传牌2000块、森林防火五彩旗1000套、宣传布标200块。
清明节期间,全县无上坟祭祀引发的较大森林火灾,无涉林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宜良人民群众度过和谐、稳定、平安的清明节,筑牢了假期“防火墙”。